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文)的要求,组织制定本标准。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是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基础依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在《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范设计规范》规定的总体设计内容、深度、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就实物指标调查的项目、类别、方法、程序等有关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以便于各有关方面依法、全面、准确地确认实物指标。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基本要求
5 农村调查
5.1 一般规定
5.2 搬迁人口调查
5.3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
5.4 土地调查
5.5 零星树木调查
5.6 农村小型专项设施调查
5.7 农副业设施与文化宗教设施调查
5.8 个体工商户调查
5.9 其他调查
6 城市集镇调查
6.1 一般规定
6.2 基本情况调查
6.3 用地调查
6.4 人口调查
6.5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调查
6.6 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7 专业项目调查
7.1 一般规定
7.2 企事业单位
7.3 铁路公路水运设施
7.4 水利水电设施
7.5 电力设施
7.6 电信设施
7.7 广播电视设施
7.8 气象站
7.9 文物古迹
7.10 矿产资源
7.11 其他调查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实物指标主要项目调查参考表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建设征地实物指标汇总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调查执行过程中有关表格及要求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