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指纹数据交换格式》分为14个部分,本部分为GA 42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A 426-2003《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数据交换文件格式》中的部分内容,未被代替的纳入GA 426-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的其他部分。
本部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的文件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间的指纹信息交换。
本部分与GA 426-2003相比有如下变化:
——修改了文件构成;
——扩展了逻辑记录的范围;
——删除了附录E(规范性附录)ANSI的信息交换编码,分隔符的定义修改为直接引用GB/T 1988-1998;
——增加了交换文件版本说明,作为资料性附录。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42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988—199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ISO/IEC646:1991)
GB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18030—2005 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
GA773—2008 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GA775—2008 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坐标表示方法
GA788—2008 指纹图像数据压缩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