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混装制剂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混装制剂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将药物活性成分制成兽药的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中成药制药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193-1991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GB/T 15441-1995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发光细菌法
HJ/T 71-20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200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