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9690-1988《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的原料要求、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工业用设备、器具等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
本标准与GB 9690-198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料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将甲醛单体的迁移限量由30mg/L 修改为2.5mg/dm2;
———将理化指标中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的限量单位由mg/L修订为mg/dm2;
———增加了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指标。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61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156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GB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GB/T16288—2008,ISO11469:2000,M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