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硝酸稀土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镧、铈为主的轻稀土矿,经萃取分离后的轻稀土富集物制得的硝酸稀土(分子式为RE(NO3)3·6H2O),其中RE 为La、Ce、Pr、Nd或至少两个以上稀土离子组成。本产品用作植物生长
调节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9968—1996《农用硝酸稀土》作废。
本标准与GB9968—1996《农用硝酸稀土》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农用硝酸稀土》改为《硝酸稀土植物生长调节剂》;
———按GB/T17803—1999《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要求采用数字牌号;
———取消“总α放射性比活度”指标;
———固、液态水不溶物的考核指标分别由0.5%和5g/L 调整为0.3%和3g/L;
———对其包装规格进行了调整。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12687(所有部分) 农用硝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