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确立了与已处理的天然气取样各方面有关的导则。除非另外说明,本标准中的所有压力均以表压给出,压力可高至15MPa。压缩天然气(CNG)压力可高至30MPa,在确保取样系统安全前提下,可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涉及点取样、组合取样(累积取样)和连续取样系统。
本标准考虑了气流中氧、硫化氢、空气、氮、二氧化碳等组分。
本标准不包括液相或多相流体的取样。
如果存在痕量液体,例如甘醇和压缩机油,则被视为干扰杂质,而非取样气体的一部分,应将它们除去,以保护取样及分析设备不被污染。
本标准适用于交接计量系统和输配计量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那些未将取样作为一个分析步骤进行描述的情况。本标准集中描述取样系统和步骤。对于用这些系统和步骤获得的样品的分析,可用于许多方面,包括计算确定气流的发热量,鉴定气流中存在的污染物,由组成情况来判断气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取样原则 3
4 取样的安全要求 5
5 技术因素 6
6 取样用材料 8
7 取样设备的准备 9
8 取样设备 10
9 点样的取样方法 15
10 直接取样 15
11 取累积样 1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t因子表 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直接取样中截止阀的使用 2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取样钢瓶的清洁处理 23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玻璃瓶低压取样步骤 24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充气排空法取样步骤 26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控制流量法取样步骤 28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抽空容器法取样步骤 30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保温、保压取样步骤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