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锅炉经济运行的定义、基本要求、运行分级、技术指标、监测方法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气为燃料,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1t/h的蒸汽锅炉或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的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热风炉、余热锅炉及电加热锅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0820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5317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GB/T16811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GB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273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7985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JB/T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