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集成材的术语和定义、最低性能和生产要求,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以及产品标识方法。
本标准给出了结构用集成材生产及质量控制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承重为目的,将按等级区分的层板(可指接、斜接或拼宽)沿纤维方向相互平行在厚度方向层积胶合而成的结构用集成材。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代号 1
3.1 术语和定义 1
3.2 代号 6
4 要求 6
4.1 胶粘剂 6
4.2 层板的质量 7
4.3 层板组坯 10
4.4 尺寸允许偏差与外观质量 17
4.5 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能 17
5 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 19
5.1 结构用集成材胶合性能试验方法 19
5.2 含水率试验 22
5.3 抗弯性能试验 22
5.4 抗拉强度试验 25
5.5 甲醛释放量试验 26
5.6 结构用集成材主要物理化学性能检测的抽样方法 28
5.7 试验结果判定 29
6 产品标识 29
7 结构用集成材生产及质量控制 2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结构用集成材生产及质量控制 3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部分国家和地区结构用集成材强度等级对应关系 45
参考文献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