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RIC)机和交流(a.c.)发电机组合为机组运行的术语、设计和性能。
本部分适用于由往复式内燃(RIC)机驱动的陆用和船用交流(a.c.)发电机组,不适用于航空或驱动陆上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医院、高层建筑必不可少的供电),附加要求可能是必需的。本部分的规定可作为确定任何附加要求的基础。
对于由其他型式的往复式原动机(例如蒸汽发动机)驱动的交流(a.c.)发电机组,本部分的规定可作为基础。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符号、术语和定义1
4 其他规定和附加要求10
5 频率特性10
5.1 总则10
6 过频率特性10
7 电压特性10
8 持续短路电流10
9 影响发电机组性能的因素10
9.1 总则10
9.2 功率10
9.3 频率和电压11
9.4 负载接受11
10 循环不均匀度12
11 启动特性13
12 停机时间特性14
13 并联运行14
13.1 有功功率分配14
13.2 无功功率分配16
13.3 影响并联运行性能的因素17
14 定额标牌17
15 影响发电机组性能的其他因素19
15.1 启动方法19
15.2 停机方法19
15.3 燃料和润滑油的供给20
15.4 燃烧空气20
15.5 排气系统20
15.6 冷却和室内通风20
15.7 监测20
15.8 噪声辐射20
15.9 联轴器20
15.10 振动21
15.11 基础21
16 性能等级及运行限值21
参考文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