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暗紫贝母(Fritillariaunibracteata HsiaoetK.C.Hsia)药材生产基地环境要求;种(子)源繁育技术标准;药材栽培技术标准;暗紫贝母药材产品的采收、加工、包装和储运技术规范以及暗紫贝母药材生产中的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五个部分的综合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甘肃、四川、西藏及其毗邻地区海拔2800m~4500m,年降水大于550mm,土壤疏松,腐殖质丰富的高寒灌丛草甸、高寒草甸、高寒草原的暗紫贝母野生药材分布及人工栽培区。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暗紫贝母药材规范化生产条件要求 2
4.1 自然环境条件 2
4.2 产区环境质量要求 2
5 暗紫贝母药材种(子)源繁育技术规范 2
5.1 繁育方法 2
5.2 育苗 3
5.3 种子质量要求 4
6 暗紫贝母药材栽培技术规范 5
6.1 田间管理 5
6.2 灌溉 5
6.3 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5
7 暗紫贝母药材产品的采收、加工、包装和储运技术规范 6
7.1 采收 6
7.2 加工 6
7.3 产品包装 7
7.4 产品的储运技术规范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暗紫贝母人工栽培中农药、肥料使用准则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