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流通领域中对商品的质量特性进行质量监督时的抽样方法、抽样方案和评价程序,仅用于判定某一监督总体是否不符合某一质量要求,不用于判定某一监督总体符合某一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或者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知情人举报、监管发现有质量问题等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商品(散料或分立个体)的监督抽样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企业的内部质量控制,也不适用于商品的验收检验。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符号 1
3.1 术语和定义 1
3.2 符号和缩略语 4
4 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4
5 监督抽样检验的实施 4
5.1 确定监督抽样检验对象及质量特性 4
5.2 确定监督总体 5
5.3 抽取样本 5
5.4 检测样本 5
5.5 检测结果判定 5
5.6 检验结果通知 7
5.7 复验 7
5.8 对监督总体的判定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抽样方案的两类风险分析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质量特性值标准差的获取方法 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示例 12
参考文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