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操作装置、按钮和指示器的要求,考虑了电梯的控制类型,并规定了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要求(见附录 D)。附录B给出了可接近的特殊要求。控制系统的描述仅为详细说明按钮和指示器,它既不是各类控制系统完整性的描述,也不是对其标准化。
本标准对轿厢内扶手(如果有)的要求也作了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 GB/T7025.1和 GB/T7025.2所定义的Ⅰ至Ⅳ类电梯和Ⅵ类电梯。
1.3 群控电梯具有共用的操作装置和电气上的连接,既经济又方便使用,系统的复杂程度可根据电梯数量和预期的交通流量来决定。因此,本标准不涉及这类系统中制造商认为有用的附加指示,如:“指示下一台电梯”、“不要阻碍关门”等。
1.4 本标准不涉及以下内容:
a) 特殊功能(和其相应的信号),如为改善病床电梯服务的特殊功能,触摸屏、声控装置等;
b) 在自动门情况下,为了提高运输效率的任何装置,如根据不同的指标所采用的可变时间延时装置、关门按钮、光幕等。
涉及到的电梯操作装置和基本信号,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在开发辅助信号时,本标准内容可作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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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025.1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 1 部分:Ⅰ、Ⅱ、Ⅲ、Ⅵ 类电梯(GB/T7025.1—2008,ISO/DIS4190-1:2007,IDT)
GB/T7025.2 电 梯 主 参 数 及 轿 厢、井 道、机 房 的 型 式 与 尺 寸 第 2 部 分:Ⅳ 类 电 梯(GB/T7025.2—2008,ISO4190-2:2001,I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