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来对不同的计算机系统间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表示和交换的逻辑语言族。
下列特征对本标准的设计至关重要:
———族内的语言具有公开的语义,无需借助于解释器来执行语言中的表达式就可以理解这些表达式的含义;
———族内的语言在逻辑上是全面的,能为任意的一阶逻辑语句规定表达式;
———在异构计算机系统间交换信息。
下列内容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本体和知识库中的信息表示;
———推理引擎输入或输出表达式的规范;
———语言中符号的形式化解释。
下列内容超出本标准的范围:
———证明论和推理规则的规范;
———各异构计算机系统符号间翻译器的规范;
———提供逻辑“论域”的符号与“现实世界”的个体间关系的基于计算机的操作方法。
本标准给出了通用逻辑的语法和语义。
本标准定义了通用逻辑的抽象语法并为一阶逻辑的特定扩展定义了与之关联的模型理论化的语义。其目的是使用一阶逻辑的任何系统的内容都能够以本标准表达,从而促进系统间基于一阶逻辑的信息的交换。
本标准不考虑计算能力相关的问题(如效率、优化等)。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符号和缩略语 4
5 要求和设计概览 5
6 通用逻辑抽象语法与语义 6
7 符合性 1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通用逻辑交换格式(CLIF) 19
A.1 概述 19
A.2 CLIF语法 20
A.3 CLIF语义 26
A.4 CLIF符合性 2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概念图交换格式(CGIF) 29
B.1 引言 29
B.2 概念图核心语法和语义 35
B.3 扩展的 CGIF语法 39
B.4 CGIF符合性 45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可扩展通用逻辑置标语言(XCL) 49
C.1 引言 49
C.2 XCL语法 49
C.3 XCL语义 66
C.4 XCL符合性 66
参考文献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