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国家标准GB/T 4200-1997《高温作业分级》和GB 935-1989《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进行了修订,并把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使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符号实际情况。本标准代替GB/T 4200-1997和GB 935-1989。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和高温作业人员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与休息时间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职业安全卫生分级管理。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适用于一般室内的高温作业。
本标准与GB/T 4200-1997和GB 935-1989相比,主要变化有:
——按照GB/T 1.1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了WBGT指数的表示方法。
——取消了原标准中定向辐射击热的修正系数。
——规定了各地区调整劳动期限参考气候学的标准。
——对原《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标准附录A中的劳动强度的确定进行了重新规定。
——取消了原《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标准中的附录B和附录C。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