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纸和纸板在105℃、120℃、150℃下的干热加速老化方法和热处理物料的一般试验方法。本标准中规定的105℃的加速老化条件适用于一般文化用纸及类似的纸张,120℃或150℃的加速老化条件适用于某些高纯度的纸,如电气用绝缘纸。 本标准修改采本标准代替GB/T464.1—1989《纸和纸板的干热加速老化方法(105±2℃,72h)》和GB/T464.2—1993《纸和纸板 干热加速老化的方法(120±2℃或150±2℃)》。
本标准与GB/T464.1—1989和GB/T464.2—1993相比,技术内容的变化主要包括:
———删除了GB/T464.1—1989中的附录A;
———比GB/T464.2—1993增加了105℃处理条件,并在适用范围中规定了适用该条件的纸张。用ISO5630-4:1986《纸和纸板 加速老化 第4部分:120℃或150℃干热处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0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GB/T450-2002,eqvISO186:1994)
GB/T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2002,eqvISO187: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