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类型之一的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的标识、环境、软硬件要求、安全要求、终端用户界面、交易凭证、报文格式等事项,给出了标识牌、业务公告、业务流程的样式,提供了终端用户界面、交易凭证、报文格式的规范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
除农村地区外,城市郊区、开发区所辖的村庄等远离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地方,可参考本标准设立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点环境 2
5 服务点软硬件要求 3
6 服务点安全要求 4
7 支付服务终端用户界面 6
8 交易凭证 6
9 报文格式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标识牌样式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业务公告样式 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业务流程图样式 1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多功能助农终端的配置要求 12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支付服务终端的二级密钥体系 1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支付服务终端的典型界面 14
附录 G(资料性附录) 支付服务终端交易凭证 17
参考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