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人工造林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合格标准和评价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人工造林项目。人工更新及未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人工造林项目的质量评价可参照执行。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人工造林项目划分和现地评价单元1
4.1 人工造林项目划分1
4.2 人工造林工程质量现地评价单元2
5 人工造林工程质量评价要素和规定2
5.1 人工造林工程质量评价要素2
5.2 人工造林工程质量评价的规定2
6 造林设计质量评价3
6.1 造林工程总体设计3
6.2 造林工程作业设计3
7 造林施工质量评价4
7.1 造林施工前质量控制评价指标4
7.2 造林施工过程质量评价指标4
7.3 造林施工后质量评价指标5
8 造林实绩质量评价5
8.1 造林工程质量测定5
8.2 造林实绩质量评价调查方法6
8.3 造林实绩质量评价指标7
8.4 造林实绩质量评价办法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人工造林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基本规定9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作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1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人工造林实绩调查评价表11